中共玉林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公司公示

    根据玉林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9日至12月2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玉林城投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1月2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玉林城投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传达部署整改

1月30日,集团党委召开2021年党委(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市委巡察反馈会精神,集团党委班子成员以及集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分管工作实际,针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进行了深入讨论,逐项研究,认领责任。2月1日,集团党委班子成员以及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再次讨论研究了反馈意见整改措施。2月9日,正式印发《中共玉林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落实玉林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2月19日,组织召开落实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对落细落实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4月27日,集团党委书记招展主持召开党委会议,专题听取了巡察整改工作汇报,督促各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查漏补缺,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成立了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和推进集团整改落实工作,组长由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担任,成员由集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扎实开展整改工作。3月22日,集团党委召开了专题会议,专门听取了各级各部门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党委书记招展强调要进一步落实责任,认真对照《整改方案》既定的时间节点,抓紧推进整改工作。4月18日,集团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对整改工作进行查漏补缺,督促推进整改工作。

(三)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推动整改落实

集团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和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招展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动、督促集团各级各部门坚决抓好整改,先后主持召开5次党委会议,研究部署、全面具体掌握巡察整改情况,逐项逐条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对重点难点问题紧盯不放、深挖根源、直接调度解决,并直接负责23个整改问题和整改措施落实。党委各位委员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从各自分管部门、单位实际,自觉认领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共同负起整改责任。集团党委严格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逐条逐项研究具体整改措施,形成4个方面37项整改任务88条细化措施,每项整改任务至少由一位集团领导担任责任人,全程紧盯指导、全程协调督办,深入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各部门各单位主动、迅速定方案、定措施开展整改,确保了整改落地见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发力,逐项逐条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党对国有企业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理论学习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坚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有关规定,始终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集团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领导班子工作例会、“三会一课”等各级会议的第一议题,定期编制集团理论学习参考资料,采用个人学习和集中学习的方式,推动集团党委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召开了第一季度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编制了2期集团党委专题学习参考资料,采用个人学习和集中学习的方式,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以及中央、自治区和玉林市重要会议精神等内容进行了深入学习。三是严格按照《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百日攻坚”活动的通知》要求,组织集团各级党组织认真开展对标自查,切实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30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2.关于“谋发展的前瞻意识还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编制了《玉林城投集团企业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就深入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动城投集团高质量发展,加大城市运营服务管理、水务投资运营、教育文化产业投资三个主营板块的投资和业务拓展力度,以及加强招商引资,积极拓展新能源、新产业,培植企业新的核心产业和大的营收增长点,逐步降低房地产投资和收入占比等方面,进行了规划部署。二是制定了《玉林城投集团2021年精准招商工作方案》,今年以来已经陆续与上海均和集团、正邦集团、广西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广西路建集团和广东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集团公司,对接洽谈投资合作事宜。三是制定了《玉林城投集团债务风险评估报告》、《玉林城投集团债务风险评估及防控化解方案》、《玉林城投集团融资资金使用及拆借管理办法》,对新增的每笔融资作出必要性、可行性和化债资金来源等分析报告。四是分别成立了水务集团、市保安公司改制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依法依规推进两家公司的改制工作。目前,水务集团下属四个水厂改制已经完成企业内部改制流程,保安公司已完成了由集体所有制企业改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工作,正在推进下一步改制工作。五是今年以来加大玉东湖园博园经营力度,开设了状元楼餐饮和国学堂;目前正在策划在园博园主展馆建设“童立方”欢乐世界项目。

3.关于“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对现有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规范项目前期工作流程,努力提高项目前期工作效率,修改完善了1个企业标准(项目建设手册)以及3个管理办法。二是成立了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加快项目推进工作,市人民公园北门停车楼项目已于2020年12月24日启用运行;南流江流城玉林城区段生活污水直排口四期截污工程于2020年11月27日开工建设,2021年3月20日已截污通水。加强了与玉州区政府、名山街道、太阳村的对接沟通,理顺了苏烟水库至城北水厂应急备用引水管道建设项目征地工作、解决了历史纠纷问题,全面加快了项目建设。三是全面加快推进项目竣工结算工作。截至2021年4月7日,玉东湖水利工程一期(玉东湖园博园)项目中,已完成21个子项目结算定案,4个子项目正在结算审定。

4.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玉林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凡“三重一大”事项严格落实党委会前置研究程序。2021年以来,集团已召开董事会11次,对45个事项作出了决策,相关“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经集团党委会议前置讨论研究。修改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专题会议制度》等制度,努力理清各管理层级的权力边界。二是加大制度执行检查督促力度,强化集团及子公司“三重一大”制度建设。今年2月份,由集团审计监督部牵头,财务、人力资源、纪检、办公室组成联合工作组,对下属公司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督查核实,对相关公司提出了整改要求。目前12家下属公司“三重一大”制度已健全完善。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召开了2021年度玉林城投集团党建宣传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对集团2021年宣传思想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了集团2021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其中,作为年终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以及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同集团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生产经营工作齐抓共管、同频共振。二是督促集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将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述职述廉报告、工作总结,相关材料已按要求上报。三是进一步完善提升集团党建展厅、办公楼宣传走廊等设计布置,加强集团意识形态宣传阵地建设。落实专人负责集团网站、微信公众号的管理使用,加强对集团网络平台发布内容的审核及日常监督检查。四是利用“学习强国”“八桂先锋”“玉林先锋”学习平台开展学习,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带头先学一步,层层宣传动员,切实提高理论学习覆盖率。每周对使用“学习强国”学习情况进行通报,集团党员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均参与度达98.8%,9名党员被表彰为全市“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习积极分子。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管党治党在国企落实的政治意识还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纳入集团党委第1期理论学习内容,采用个人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二是召开集团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集团党的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关于“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集团党委书记主持制定了《玉林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玉林城投集团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2021年工作任务清单》、《玉林城投集团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专责监督责任2021年工作任务清单》、《玉林城投集团各党(总)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2021年工作任务清单》,4月9日主持召开集团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集团党的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集团党委书记带头抓好谈心谈话工作,2021年一季度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共开展谈话25人次。三是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集团党委书记要求有关单位对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进行再排查、再研究、再深化,适时组织监督检查。

3.关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了集团《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2021年工作任务清单》等,进一步明确了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领导干部提高认识,主动履职。二是加强对集团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监督,通过督促各责任人员及时向党组织汇报责任落实情况报告、检查各单位工作开展台账等形式,推动分管领导加强对分管部门和下属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集团纪委日常监督发现问题以“廉情抄告”形式抄送集团分管领导,要求各分管领导加强对下属公司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压实“一岗双责”。加强问题整改的监督检查,对于整改不到位的,明确整改要求,及时跟踪落实。

4.关于“纪委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集团纪委组织了2020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检查,将制度建设纳入检查范围,对下属公司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建设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二是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集团各部室、各下属公司对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进行了再排查、再研究、再深化,及时汇总形成《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推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健全完善。三是始终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今年以来,集团纪委围绕“六稳”“六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制止餐饮浪费及规范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工作组织了5轮次的明察暗访。四是制定了《关于建立全面从严治党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的通知》,通过有效整合集团办公室、党群、人力、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监督力量,进一步健全完善国企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发挥联合监督检查的效用,着力构建大监督格局。

5.关于“内部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加快融资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融资资金使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服务于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城投集团的稳健经营发展,编制了《玉林城投集团融资资金使用及拆借管理办法》。二是健全完善会议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集团《章程》及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规定,严格规范会议记录工作。三是加强会议档案管理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3月12日组织了各公司部门相关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工作。

6.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警示教育。元旦、春节、清明等前后,通报了1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督促党员干部观看电视专题片《正风反腐就在身边》,组织领导干部学习《玉林市严重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忏悔录》,编制发放《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第二期),春节及三月三节前向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在元旦、春节期间,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疫情防控、制止餐饮浪费和规范公务接待等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防“四风”反弹回潮。三是强化整改落实。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作用,深化联合监督检查、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执行检查等工作机制,持续总结固化、举一反三,着力解决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构建防范问题重复发生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各项整改责任落实。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有待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委第一责任人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了集团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集团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强化对下属公司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党委书记带队前往各党支部进行调研,就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进行指导;组织下属支部开展了“学党史、启新程、建新功”系列培训共两期;邀请市委党校的教授为集团党员干部上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以富林党支部和瑞林党支部作为示范点,以点带面,大力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关于“基层党建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强化党组织在企业中的政治核心作用,目前集团下属9个党组织已100%实现办公场所“五个一”标准,100%做到党员活动室“七有”要求。二是大力推进下属公司支部书记和董事长“一肩挑”,党委会已审批同意5个党支部开展换届选举,目前3个党支部已实现“一肩挑”。三是理顺水务集团党组织隶属关系。2021年1月,自来水公司党总支组织关系划拨到集团党委管理,集团党委已批复同意成立水务集团党委,下一步将配备好水务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四是健全基层党组织结构,集团党委会批复同意5个党支部(含机关党支部)开展换届选举,将在党支部换届选举中健全各党支部的组织结构、加强党的领导作用。五是大力组织开展专题党日活动。今年以来,9个党(总)支部围绕学党史、植树节、普法教育、“三八”妇女节、国家安全教育日、清明祭英烈等主题制定了全年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

3.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集团党委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市委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已按要求完成,班子及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均已按照文件及会议反馈要求进行修改完善,会议达到了预期效果。二是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民主生活会前,集团党委班子成员之间已按要求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4.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根据企业经营的实际配备中层管理干部,集团党委排查梳理了中层管理干部兼任职务实际履职情况,对部分兼职过多的中层管理干部职务进行了调整。二是努力解决保安公司班子老龄化问题,稳步推进保安公司改制和班子成员的配备工作。目前,保安服务公司已完成从集体所有制变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改制,正在推进下一步改制工作,待改制完成后将及时选派业务精、作风硬的年轻干部充实到保安公司领导班子。三是进一步完善企业管理干部的体制机制,制定了《后备干部管理办法》,修订完善薪酬管理、绩效考核管理、专项奖励管理、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等相关办法,构建企业人才激励的相关机制,优化干部队伍梯次结构。四是加强中层干部管理。制定了《中层管理干部管理办法》,实施“三培养”工程,打造“四支”队伍。多途径、多领域推荐干部到市相关部门挂职锻炼,2021年共推荐5名年轻干部到市级部门挂职学习;选派8名优秀干部担任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

(四)关于“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履行整改责任意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集团党委书记高度重视开展第二轮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先后主持召开了6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成立专班、制定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了《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制度》,及时对有关集团管理干部进行重新甄别考核和调岗。二是根据工资薪酬有关政策法规,对公司工资科目设置进行逐一对照梳理。三是进一步优化规范工资科目设置,修订完善《薪酬管理办法》《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专项奖励管理办法》。根据津补贴有关政策法规,对公司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逐一对照梳理,对于不符合规定发放的,及时整改清退。

下一步,我们将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保持政治定力,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坚决完成巡察整改任务,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以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5—2853031;邮政信箱:玉林市玉州区人民东路东611号玉林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邮编:537000;电子邮箱:ylctbgs163.com。

中共玉林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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