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林市南流江玉东湖水利工程—北驳岸水利疏浚绿化建设(园博园)II标和南驳岸水利疏浚绿化建设 (园博园)IV标两个标段竣工结算项目 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我公司收到玉林市审计的《玉林市南流江玉东湖水利工程—北驳岸水利疏浚绿化建设(园博园)II标和南驳岸水利疏浚绿化建设(园博园)IV标两个标段竣工结算审计报告》(玉审报〔2020〕45号)后,高度重视,对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多计工程造价的问题
我公司将严格根据施工合同及审计审定工程造价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
1. 北驳岸水利疏浚绿化建设(园博园)II标的中标单位尚未申请支付相关尾款,我公司将严格按贵局审定的工程结算认定造价55214733.09元(含建安劳保费1358593.44元,已扣减超报结算违约金827062.69元)支付尾款。
2. 南驳岸水利疏浚绿化建设(园博园)IV标的中标单位尚未申请支付相关尾款,我公司将严格按贵局审定的工程造价46506161.9元(含建安劳保费1223411.8元,已扣减超报结算违约金114813.70元)支付尾款。
(二)关于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建设考核管理的问题
我公司对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分析,将在今后的项目建设管理中强化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约定,防范合同风险。
鉴于施工单位按指挥部要求施工单位委派其公司领导汇同项目经理一起对项目进行管理,按质按量完成了市政府、园博园指挥部要求,且未造成其他实质负面影响或损失,故未对项目经理在岗进行考核。
二、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加强工程结算审核力度。我公司将组织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审计报告》精神,确保工程结算计量计价的真实和竣工结算准确。
玉林市金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0日